孔网正在拍卖一件江苏运河工程局致宝应乡绅鲍执之的会议通知一页,附实寄信封一只。通知由督办张謇和会办韩国钧的名义而发,上钤两人印章。其全文为:
敬启者:
本局第四次评议会兹订于一月六日召集,八日在本局开会,举凡施工、筹款各事宜,均拟具议案,届时付会协议。务望台从先期到扬州天成、广陵两旅馆,以便出席,并盼指示一切。特此函达执之先生台鉴。
张謇、韩国钧。

此通知为油印件,印于“督办江苏运河工程局公用笺”上,收件人乃毛笔填写,未署时间。细观信封上之邮戳,其日期似为“十二月三十日”,而年份模糊。不过这个时间还是可以知道的,因为1924年1月11日《申报》对此会议有专门报道,开头部分云:
江苏运河工程局八日下午二时半在扬州石牌楼本局开第四届评议会,并开研究会。评议员列席者有鲍友恪(宝应)、王蕴之(高邮)、朱绍文、李义(涟水)、周树年、任桂森(均江都),参议黄伯雨、江北商会联合会代表关立亭及本县士绅卢殿虎、知事曹元鼎等。韩省长主席,报告经过情形,嗣即分别讨论。

这里提到的鲍友恪,就是收信者鲍执之。至于张謇,虽在通知上署名,而实际并未与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