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号信,虽其财务往来易感枯燥,然沉浸此中,偶见附语,则不免以身代入。如民元农历五月十八日沪所报:“大和船在张黄港,因墨夜大风,致与装煤沙船相撞,本船前部虽有损伤,幸无大害,一路尚能行驶,平安抵埠,即须入坞修整。惟该沙船当时沉没,溺毙两人,又不免起交涉、认赔欵矣。”初见此信则暗道不好,因其时大达长江运输所恃之两轮,“大安”半月前遭焚毁,而此“大和”又逢事故,真如雪上加霜。
沪所此信未抵时,通厂闻讯亦来信相问云:“大和前日下水,在张王港撞沉鸭尾船一艘,损失谅必不资。大达祸事再而三矣,岂胜叹惜。”所幸事故不算太大,沪所两日后之信谓:“大和船撞沉鸭尾船之事,今有人出场调处,总是两误之故,不致偏责一面。幸而该船装货不多,货价不过三四千,即船本亦不过数千金而已。至于如何认赔,尚未议及,既有人调处,总易于进场也。”而厂方也感“大和撞沉之鸭尾船,损失尚不过大,不幸之幸也”。
大和号此次虽有小伤,进坞修理后,约十天后又开始营运,这于大生厂真算是最不幸之幸。
此次撞船事,7月5日(五月二十一日)《申报·本埠新闻》有题为《轮船与货船碰撞》的报道云:“大和轮船于阴历本月十六晚由扬州行驶来申,经过通州距张黄港五里之遥,忽然迷雾,时有马立司之鸭屁股货船满载人货上驶,互相碰撞,货船立即沉没,溺毙多人,大和船头亦被撞破,船之两面亦均有损伤。现大和已经进口,驶入船坞修葺矣。”“鸭屁股货船”与上信中的“鸭尾船”,都是沙船的别称,是行驶于江口近海多沙滩地域的一种平底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