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办在南通城南段家坝附近的那座公共体育场,早亦称为“公共体操场”,其开办时间,以往多据陈翰珍的《二十年来之南通》定为民国二年,因此有全国最早之说。其实不然,民国二十年印行的《南通游览指南》谓:“公共体育场在南门浦子巷,民国七年创立,分民众运动、妇孺运动、体育指导三部,附设民众体育协会。”这个时间也只是举成数而言之,因为在此年前就已建成开放了。
举一例,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通海新报》有题作《公共体操场开放》的报道云:“南门新城外西首马路旁,经地方办事处建筑公共体操场一所,早记前报。兹闻该场现已建设完备,每日当夕阳未下之时,恒有军学各界,率队前往该场游戏云。”彼时体育运动尚未普及,宜乎到了记者笔下就成为“游戏”了。
我曾怀疑刊本《二十年来之南通》之“二年”系手民之误,因“二”与“六”的行书字形颇近。及至看到陈翰珍的手稿,始知他已误作“二年”。重印此书时,我特地加了个注而据实改正,目的就是不想因此再误传,谁知近日还见人在拿“二年”说事,我也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