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几位朋友先后示我一份电报抄发单,因其内容与辛亥南通光复有直接关系,故觉得得为珍贵。其电文为:“各省谘议局鉴:通州于十八日宣告独立,联合江淮,共商善后。通州总司令。皓。印。”电文用韵目代日署时,皓即代表十九日,而通州总司令则是张詧。
辛亥革命爆发,各地纷纷宣布独立,南通则于农历九月十八日(11月8日)宣布光复。是日黄昏时原福山镇驻吴淞水师参将许宏恩率革命军乘挚电兵舰抵通,晚间即在城内东大街的总兵衙门举行光复仪式。而同日先些时已在柳家巷总商会开会成立通州军政分府,并推选张詧为总司令长,另举孙宝书为民政长、许宏恩为军政长、刘桂馨为财政长、张有寀[cài]为司法长。电报为次日致各省谘议局,应属于通电,内容相同,而接收者就不是一处了。